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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美国商标注册“实际使用”和“意图使用”的区别

浅谈美国商标注册“实际使用”和“意图使用”的区别

时间:2022-06-07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美国商标注册与中国商标注册不同,有几种应用基本,其中中国申请人最常应用的就是以“实际应用”为基本和以“意向应用”为基本申请美国商标。

浅谈美国商标注册“实际使用”和“意图使用”的区别

那么这两种美国商标申请基本有什么差别呢?

“实际应用”顾名思义就是指相干产品的商标名称已经在美国线上或者线下市场投放出售应用了。

对于基于实际应用的申请人,商标必需在跨州或美国与其他国度之间的贸易中,将申请商标应用于商品的出售、运输或服务进程中。

为证明实际应用,申请人必需供给“商标在任何处所的首次应用时光”和“商标在商业中的首次应用时光”,供给申请人如何在商业上应用该标记的样本。

在任何处所的首次应用日期是指在首次销售或运输和首次供给的服务应用该标记,即使是地域性应用。

在商业中首次应用的日期是指在首次在商品销售和运输或首次供给服务于跨州之间应用该标记,或在美国和其他国度之间的贸易中。任何处所的首次应用日期必需雷同或早于商业中的首次应用日期。

“意向应用”是指对商标还未投入到美国市场应用,但是有意向去美国市场投入应用。

但是意图应用申请并未免除申请人提交商标应用实样的责任,只是申请人无需在提交申请时向USPTO提交应用实样,但在商标最终核准注册前,申请人必需声明已经在全体制订商品、服务项目上应用了申请商标,并向USPTO提交商标应用实样。

依据美国商标法第一条第1款的规定,以意图应用为基本提交的美国商标申请,待该申请通过审查后,自下发核准通知书之日起最长三年内(每6个月延续一次),必需提交申请商标在美国真实应用的声明以及应用证据和应用时光。否则,该商标申请不仅无法获得注册而且还会被视为主动废弃。

这两种美国商标申请基本各有各的优势,大家在注册美国商标时可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形选择适合的申请基本。但须要注意的是,无论以哪种基本申请美国商标注册,都须要提交美国商标应用证据,只是时光的早晚而已。因此大家在商标应用时必定要有意识地收集商标应用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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