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可分为:香港私营公司、香港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香港控股公司、香港公司集团、香港海外公司、香港有限公司和香港有限公司。
1、香港私营公司:也称为封闭式公司、封闭式公司、少数人公司或不上市公司,它既不是所谓的私营公司,也不是所谓的独资公司。
2、香港上市公司:也称为公开公司、上市公司、多数公司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的特点是其股份可以在联交所上市和公开交易,成员人数没有限制。
3、香港上市公司:指其股份在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未上市公司是指其股份未在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4、香港控股公司:控股公司分为简单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 前者旨在控制其他公司。除了控制其他公司的股份,后者还从事商业活动。
5、香港公司集团(Hong Kong Company Group):指由多家公司组成的多维多层次垄断性联合组织。
6、香港海外公司:指在《公司条例》生效后在香港以外成立并以香港为营业地的公司,以及在《公司条例》生效前在香港以外成立并以香港为营业地并在《公司条例》生效后继续以香港为营业地的公司
7、香港无限公司:指根据《公司条例》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注册公司,其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8、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公司可根据《公司条例》在公司注册处注册。公司有很多种类型,但99%以上的企业家选择成立私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私营公司)香港有50多万家私营公司,但只有12,000家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