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8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目前,一些内地投资者在香港注册有限公司后,由于自身原因没有实际产生业务,既没有注销也没有转让,采用了放任的方式。这种情形会发生非常严重的影响,很可能违背香港对香港有限公司的管理条例。轻则罚款,重则影响出入境,追究刑事责任。今天的小编总结了香港有限公司注销的常见问题。
一、不想继续持有的香港有限公司该怎么办?
详细阐明应当如何处置不想要的香港有限公司:
优先的方案是撤消香港有限公司的注册。要注销香港有限公司,首先要筹备董事决定书,批准注销香港有限公司,填写NDR1文件。然后向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局申请注销,香港注册局在两次公示无反对后,同意注销该有限公司,此后该香港有限公司正式结业。但是,原有限公司的所有者必需在结业日起一个月内向商业登记处发出书面通知(如果不及时提交通知,将被罚款5000港元和一年监禁)。
二、注销香港有限公司须要什么条件?
1、截至申请注销之日,该香港有限公司已有3个月以上无营业运动
2.没有未完成的法律程序(即不属于法律程序的一方)
3、有限公司没有位于香港的房地产
4、有限公司全部成员批准注销该有限公司
5、没有未偿还的钱。包含税金和其他行政费用(包含商业登记证费用和周年申报的逾期罚款)
6、必需取得税务局局长发出的《不反对书面通知书》(这要求有限公司没有未报税、未缴税、未回复的查询文件等)
友情表明,通常撤消香港有限公司的注册,大约须要6个月的时光来完成所有的手续。
撤消香港有限公司的注册业务多,流程庞杂。建议大家在提前筹备好各项文件的同时,还要注意香港有限公司是否有未缴纳的政府相干税费,防止注销不胜利造成糟蹋时光和资源。我们公司有十几年的香港有限公司服务经验,可以提供香港有限公司成立到撤消注册的全进程商业服务。如果有香港有限公司的管理疑问,可以向恒诚在线商务经理讯问。我们必定会竭尽全力为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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