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

香港税务局: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

时间:2021-02-24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1.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十一月二十五日)发表《施政报告》,发布藉《印花税条例》的修订,

香港税务局: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

由明日(十一月二十六日)(生效日期)起撤销非住宅物业双倍从价印花税(双倍印花税)。税务局将自生效日期起恢复以第二尺度税率征收非住宅物业交易的从价印花税。在二○一三年引入双倍印花税时,物业市场呈现过热的迹象,交投畅旺、价钱飙升,因此当时有必要遏抑非住宅物业的需求,令物业市场安稳发展。由于受经济下行及疫情不明朗等因素影响,非住宅物业的售价和成交量在过去一段时光已显着回落,需求有所缩减。以为现时是恰当时候撤销这项非住宅物业需求管理办法。撤销双倍印花税可利便企业销售非住宅物业套现,应付因经济下行而呈现的财政问题或现金需求,缓减疫情对本港经济及商业运动的冲击。《2021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将撤销双倍印花税。为了使有须要的业主尽早受惠于撤销双倍印花税的办法,行政长官已行使法定权利作出《2021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税)令》(《命令》),使《条例草案》于《命令》有效期间具有十足法律效率。《命令》及《条例草案》分离于今日和十一月二十七日刊宪,并于十二月二日提交立法会审议。在生效日期之前签立的文书按原有的双倍印花税税率征收从价印花税。

2021年11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光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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