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2 作者:港勤商务 浏览:
据悉,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港证监)与荷兰金融市场管理局(简称荷兰金管局)签订了一份关于基金互认支配的体谅备忘录(《备忘录》)。
该《备忘录》将会容许合资历的香港集体投资筹划及荷兰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筹划(UndertakingsforCollectiveInvestmentinTransferableSecurities,简称UCITS)透过简化程序,在对方市场出售。
此外,该《备忘录》还就跨境出售合资历香港集体投资筹划及荷兰UCITS树立信息互换、定期沟通及监管合作的框架。
港证监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现:"这个与荷兰金管局订立的新框架不仅将会为两地市场的资产管理行业开辟机遇,亦为香港和荷兰的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选择。证监会致力发展香港成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我们会继续将基金互认支配的网络扩展至其他司法管辖区。"
荷兰金管局董事局成员GerbenEverts先生表现:"对于拟在亚洲追求发展业务的荷兰资产管理业来说,这座接通荷兰与香港的新桥梁是主要的踏脚石,不但让投资者有更多选择,亦令他们的投资更多元化。我们期望这份协定为荷兰市场带来机会,并期待荷兰金管局与证监会增强合作。我们将共同确保业界人士能在明白和严谨的监视框架下经营,并确保投资者得到恰当的保障。"(起源: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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