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企业投资选择:单一投资基金核算VS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对比
创投企业如何选择投资核算方式?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财税〔2...
创投企业如何选择投资核算方式?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财税〔2019〕8号文,创投企业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两种方式之一,对其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创投企业的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应在完成备案的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算方式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将被视为默认选择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
此外,创投企业(基金)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后,3年内不能变更。
在选择核算方式时,创投企业需要考虑基金投资收入及费用支出等情况,以综合判断选择哪种方式。
备案条件包括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符合规定、实收资本不低于一定金额、投资者人数和出资要求、以及有具备相关经验的高管人员承担投资管理责任等。
备案材料清单较为复杂,建议企业咨询以获取详细信息。申请流程一般包括提交申请材料、等待审核、如果通过则完成备案。
所以,选择哪种核算方式取决于创投企业的具体情况,包括基金投资收入及费用支出等因素的综合考虑。对于是否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按照20%征税的问题,实际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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