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即将截止!
FDI“多报合一”报送指南: 报送主体:2022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需在截止2023年6月30日之...
FDI“多报合一”报送指南:
报送主体:2022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需在截止2023年6月30日之前,按照《外商投资法》规定,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22年度数据。对于2023年1月1日及之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起正常报送年度报告。

报送步骤:
图片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报送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温馨提示: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如年度报告存在错报、漏报,企业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
* 2023年7月1日起,如年度报告存在未报、错报、漏报的情况,企业应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补报或更正。
* 未按要求报送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ODI(含SPV)存量权益登记:
登记主体: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登记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
登记方式:企业可自行登记,或委托银行代为登记;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可委托外汇局或银行代为登记。
温馨提示:
* 填报后发现有误,可在报送时限内重新申报,原申报数据将被覆盖。
* 如较长时间未填写完毕,可以及时点击“保存草稿”,避免出现超时现象。
* 共需填写“境外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状况表”和“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两张表格。
* 填报币种为美元,注意填报折算汇率、数据统计口径等信息。
* 针对境内主体投资境外多家企业的,需按照境外投资企业数量逐个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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