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08802488
  • 18926071152(24小时业务热线)
  • 香港、深圳、广州、海南、吉隆坡、华盛顿、伦敦

跨境电商零售监管政策出台

明确专门监管措施,促进跨境电商零售新业态发展 监管部门为跨境电商零售设置了单次交易限值和个...

跨境电商零售监管政策出台

港勤集团港勤集团 2024年07月01日

明确专门监管措施,促进跨境电商零售新业态发展

监管部门为跨境电商零售设置了单次交易限值和个人年度交易限值,在限值以内进口的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同时,对跨境电商直购进口商品及适用“网购保税进口”进口政策的商品,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这都体现了国家对跨境电商零售的特殊监管态度和要求。

跨境电商零售监管政策出台

企业应区分跨境传统贸易监管要求和跨境电商零售监管要求,确保各项监管要求能在商业流程中得到准确落实,避免商品实际通关违反监管要求。同时,建立全新通关监管信息化系统并与企业信息化系统数据交互,提升跨境电商零售商品通关效率。海关增加《申报清单》作为跨境电商专用单证,要求企业向海关传输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对海量小包裹通过自动分拣线实货检查,反馈通关处理信息。

企业应认识到监管部门通过数据交互提升商品通关效率的目的,理清所要传输电子信息的监管要求,将监管模式与商业模式融合协调,共同保证商品快速通关。随着国家对跨境电商零售监管变化,企业应及时调整商业模式,评估调整成本,优化商业操作,满足新要求;并安排熟悉通关业务的人员负责通关事务,关注细节变化,负责准确申报数据,主动配合海关监管。

响应国家战略,促进跨境电商零售发展

监管部门在支持跨境电商零售健康发展的同时,不断出台完善新措施和新要求以适应业态新变化。他们能主动了解业态发展变化,倾听企业困难和诉求,及时调整监管要求。这体现了国家对跨境电商零售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态度。

企业应把握这一发展机遇,根据监管要求变化调整商业模式,优化商业操作;安排熟悉通关业务的人员负责通关事务,主动配合海关监管;同时关注通关操作细节变化,准确申报数据。只有这样,企业才能适应跨境电商零售业态的新变化,实现快速发展。

微信客服

添加客服微信,获取相关业务资料。

4008802488

18926071152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