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过名字的香港公司在内地打官司办理法院立案所需公证书的办理流程_香港公司公证_。
客人杨先生是中国公民,几年前和朋友合伙在香港注册了一家香港公司,从事新能源相关领域业务。最...
客人杨先生是中国公民,几年前和朋友合伙在香港注册了一家香港公司,从事新能源相关领域业务。最近,因为合作商不付尾款的问题,杨先生只能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对方履行协议。当地法院要求提供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公证书并加盖专用转递章方可立案受理,具体是对香港公司主体及授权委托书做公证。
为了方便处理,杨先生通过委托律师的介绍找到了我们港勤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告诉杨先生,这种情况需要以香港公司董事决议格式来办理公证。如果董事不方便来港,可以安排视频签署再邮寄过来给我们。此外,他的香港公司曾有过改名记录,公证书上会把新旧公司名字都写上,同时也会把改名证书附上。

针对杨先生的具体情况,下面由港勤的Monica为大家介绍一下改过名字的香港公司如何办理法院立案所需的公证文书。
办理改过名字的香港公司授权委托律师在内地法院诉讼所需公证文书,需要以下资料:
1. 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改名证书、最新商证、周年申报表;
2. 董事会议记录(可由我们拟定);
3. 授权委托书;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可由我们拟定);
5. 香港公司董事资料。
具体的办理流程
1. 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2. 将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我们;
3. 律师根据资料拟定公证草稿;
4. 杨先生确认草稿无误后,预约时间来港面签或视频签署;
5. 中国委托公证人对文件进行公证;
6. 将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转递章;
7. 完成后,客人可选择自取或邮寄公证书。
一般情况下,办理时间大约需要3-5个工作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机构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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