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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办理内地遗产继承手续。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

办理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办理内地遗产继承手续。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单小姐是内地人,之前有过一段婚姻,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港籍的冯先生,两人一起在内地同居生活了二十多年,并在广州以两人名字登记购买了一处房产。冯先生几年前因病去世,生前在广州找公证处办理了一份遗嘱公证书,指明去世后将全部财产赠给单小姐。单小姐想尽快处理此事。

办理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办理内地遗产继承手续。

按照最新要求,被继承人是香港居民的,需要先到香港高等法院处查察是否有被继承人的遗产承办的申请及知会备纪录,以及向香港律师会提出向香港律师会会员发出通告查询被继承人有否在香港律师会会员处立下遗嘱,在收到结果后才能继续办理公证。

办理香港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公证所需资料包括单小姐的中国身份证及往来港澳通行证、被继承人冯先生的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被继承人冯先生的香港死亡证及无结婚纪录证明书、被继承人冯先生在内地公证处办理的遗嘱公证书、内地公证处地址(副本须转递)。

具体流程为:跟港勤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后,把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港勤;查察被继承人在香港是否有承办遗产及在香港律师会会员处立下遗嘱(这个过程大概要一个月左右);收到结果后,律师根据客人材料拟公证草稿,声明人确认草稿无误后,携带上述资料到港面签;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专用转递章;完成后可选择自取或邮寄公证书正本。整个办理过程大约需要2-3天。

公证样本需要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办理过程和要求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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