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放弃继承内地遗产声明书公证最新办理说明:香港居民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公证办理流程。
客人梁先生在大陆出生,后跟哥哥一起随父母移居到香港生活,梁先生的父母近些年先后在香港去世,...
客人梁先生在大陆出生,后跟哥哥一起随父母移居到香港生活,梁先生的父母近些年先后在香港去世,留有内地的一套房产一直没有去处理。由于梁先生的父母在生前均无立有遗嘱,因此梁先生和他的哥哥都有继承权。兄弟两经过商量后决定将房产转到梁先生哥哥的名下,咨询了内地的公证处需要梁先生在香港的律师楼办理一份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并加盖转递章。
梁先生透过网络找到我们港勤咨询,同时告诉我们在他出生的那个年代,内地还没有出生证明这个东西,但其父母在移居香港时找内地一家公证处给梁先生兄弟两做了出生公证书。考虑到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同时进行或只进行一项,需清晰表明放弃某一类继承的权利,同时他哥哥可能还需办理一份「亲属关系及遗嘱状况声明书」的公证书。根据梁先生的具体情况,我们提供了公证草稿给他跟内地公证处确认,经确认无误后梁先生便跟我们约了时间带上资料带去律师楼办理。下面我们来看看香港个人放弃继承遗产声明书公证的办理流程:

1. 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2. 将办理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给我们;
3. 律师根据提供的资料草拟公证草稿给客人确认;
4. 客人确认无误后,声明人携带上述文件到港面签;
5. 由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6. 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整个办理过程约需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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