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婚后内地再婚公证办理:如何公证香港离婚判令用于内地法院判决离婚生效
婚姻生活是一个需要耐心和努力的过程,不同于恋爱时那般朦胧和梦幻。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会逐...
婚姻生活是一个需要耐心和努力的过程,不同于恋爱时那般朦胧和梦幻。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会逐渐暴露出真实的自己,而这真实的面孔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接受。社会思想的进步使得离婚不再那么令人羞愧,反而变得十分普遍。
客人雷先生是广西人,几年前与前妻在内地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合又在香港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雷先生选择回老家工作。如今,他遇到了心仪的对象,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决定携手共度余生。然而,由于雷先生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仍是已婚,没有改为离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香港离婚判决书需要先在香港办理公证和加盖转递章,再拿到公证书之后,再到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离婚生效后,他们才能受理他的结婚申请。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经朋友介绍,雷先生找到了我们港勤咨询。内地人士在香港离婚后如要在内地再婚,香港得到的离婚证(即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证明书)需要经过委托公证人公证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章后,才能得到内地用证部门的认可。然而,根据雷先生的具体情况,办理流程稍有不同。有的在香港办理公证后可以直接到内地民政局登记结婚,有的则需要先在内地法院做出判决离婚生效后才可登记结婚。
接下来,港勤咨询的Monica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办理过程。为了内地法院对雷先生的离婚生效判决所需资料,他将提供:由香港区域法院出具的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证明书和他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护照)。
办理香港离婚判决书公证用于内地法院对雷先生离婚生效判决的流程
1. 确认相关信息并支付费用;
2. 将所需资料亲自递交或邮寄到港勤;
3. 律师根据资料起草公证草稿;
4. 客人确认草稿无误后,由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5. 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6. 公证完成后,文件将被寄到客人提供的地址。
最后,我们将展示一份用于内地法院对雷先生离婚判决书公证样本。这份样本将帮助雷先生顺利完成相关手续。
总的来说,婚姻生活是一个需要双方共同努力和付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坦诚相待,共同面对生活中的各种挑战。而离婚作为婚姻生活中的一种选择,也需要慎重对待。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雷先生的具体情况并为他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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