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婚判令公证用于内地更改婚姻状况的步骤。
随着内地与香港的交流不断加深,两地婚姻变得越来越常见。婚姻是人生大事,很多人为了追求美满婚...
随着内地与香港的交流不断加深,两地婚姻变得越来越常见。婚姻是人生大事,很多人为了追求美满婚姻而结婚,但也有很多人因各种原因选择离婚而分居,甚至在离婚后选择再婚。由于一国两制的特殊制度,香港办理的离婚绝对判令在内地使用时需要进行公证手续。客人刘小姐的未婚夫曾有过一段在香港办理的离婚经历,现在需要将英文版的离婚判决书翻译成中文,并办理公证手续以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
刘小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我们港勤。经过了解,她准备在老家登记结婚,其未婚夫的离婚判决书是英文版本。我们之前介绍过香港离婚绝对判令公证的流程和所需资料,但刘小姐的情况稍微特殊,需要解决英文版的绝对判令问题。
有两种解决办法:
1. 在香港办理英文版的绝对判令公证后,再将其翻译成中文,并把公证书交给内地公证机构;
2. 在香港同时办理英文版的绝对判令公证和中外文译本相符公证。
刘小姐选择了第二种方法,我们给出了折扣价作为新婚祝福。现在我们来具体看看如何办理。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 香港英文绝对离婚判令;
2. 当事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护照)。
办理流程
1. 确认相关信息并支付费用;
2. 提交相关资料,亲自递交或邮寄到港勤;
3. 律师根据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开始起草公证草稿;
4. 客户确认无误后,由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5. 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
6. 公证完成后,我们寄出公证书到客户提供的地址。
需要提供两套公证样本:
第一套是中外文译本相符证明公证样本;
第二套是香港绝对离婚判令公证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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