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改名,需变更内地公司股东名称,如何办理公证手续?
香港作为国际大都市和高度繁荣的自由港,与纽约、伦敦并称为“纽伦港”,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
香港作为国际大都市和高度繁荣的自由港,与纽约、伦敦并称为“纽伦港”,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也是最自由的经济体和最具竞争力的城市之一。其在世界范围内的极高声誉和地位,使其成为众多老板将公司总部设立的首选之地。
由于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公证,该香港公司已更改名称,因此在内地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时,工作人员要求提供盖有转递章的香港公司改名公证书。为此,牛先生再次联系我们,请求协助处理此事。
经过沟通,我们建议他此事的处理非常简单,即做全套香港公司公证并提供了相应的样本供他确认。公证书将明确香港公司已由何时更名为何新的名称。在得到内地工商部门的认可后,我们开始为其办理公证事宜。
针对牛先生的具体情况,港勤律师Bosco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办理过程。请注意,由于使用城市不同,个别审批部门可能要求以香港公司董事会决议格式办理,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审批部门。
用于在内地办理更改公司股东名称的香港公司改名公证,需要以下资料:
1.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
2. 香港公司改名证书;
3. 最新商业登记证;
4. 周年申报表(若香港公司成立未满一年则为法团成立表格)。
办理这些公证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
具体流程
1. 与港勤确认相关资料并支付费用;
2. 将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港勤;
3. 客户确认用途及使用地点,律师开始起草公证稿;
4. 确认无误后,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对公司资料进行公证;
5. 将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6. 完成上述流程后,我们将公证书寄给客户。
以上就是针对牛先生情况的具体流程和所需资料。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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