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珠海横琴私募基金公司注册优惠政策汇总如下: 1. 税收优惠政策:有限合伙制设立的合伙制股权投资...
珠海横琴私募基金公司注册优惠政策汇总
1. 税收优惠政策:有限合伙制设立的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中,自然人有限合伙人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而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则适用税率,投资收益或股权转让收益部分。其他营业收入则按照5%-35%征收。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按有关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 增值税补贴:自工商注册之日起前两年的增值税,将按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给予补贴;后三年按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60%给予补贴(横琴新区留存比例为25%)。
3. 企业所得税补贴:自获利年度起的前两年,按其利润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给予补贴;后三年按照其利润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60%给予补贴(企业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比例为20%)。
4. 个人所得税奖励:管理人员,按照其当年所得形成个人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70%给予奖励,用于鼓励和支持其深造培训、购买自用住房等。
5. 投资优惠: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投资于横琴新区的企业或项目,在项目退出时再按项目退出后形成的所得税横琴新区留存部分的5%至15%给予额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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