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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方法收汇(Collection)详解

托收是一种在进出口贸易中使用的结算方式,出口方会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出口方银行...

托收方法收汇(Collection)详解

港勤集团港勤集团 2024年07月20日

托收是一种在进出口贸易中使用的结算方式,出口方会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出口方银行通过其在进口方的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银行在办理托收业务时,没有义务检查货运单据是否正确或完整,也不承担付款人的付款责任。因此,托收属于商业信用,出口人收取货款取决于进口人的商业信用。

托收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跟单托收包括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托收方法收汇(Collection)详解

付款交单(D/P)是指代收行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才可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方的一种结算方式。D/P分为即期和远期两种。即期付款对卖方来说最大的风险是客户不买单,而不适应制成品出口。然而,在客户资信较好、规格和质量统一的原料性商品或库存积压商品中,可以适当地使用。远期付款则风险较大,因为客户提货后可能会以种种借口不付款,卖方可能会面临“钱货两空”的后果,一般应严禁使用。

承兑交单(D/A)是一种客户只需买单时承诺日后付款即可从银行拿到全套单据并提货的付款方式。然而,这种方式的信誉完全取决于客户的信誉,对卖方没有任何保障,极易造成卖方“钱货两空”的后果,因此卖方应严格控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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