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婚判决书公证用于在福建福州再婚及更改婚姻状况
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为了幸福。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很多人认为离婚是一件丢脸的事,将离婚...
结婚是为了幸福,离婚也是为了幸福。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很多人认为离婚是一件丢脸的事,将离婚妖魔化,觉得离婚就是婚姻失败、人生失败。随着结婚数量的下降,离婚率却逐年上升,这表明婚姻经营并非易事。
客人邓先生是福建人,曾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由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与前妻在香港登记结婚,后来因性格不合办理了离婚手续。邓先生忙于工作,一直未再谈对象,他的父母对他的终身大事也比较着急。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陈小姐,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感情稳定,准备领证结婚。邓先生了解到,他手上的香港离婚判决书需要办理转递公证才能得到民政局的认可,并需要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为离异。
邓先生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我们港勤,经过沟通,委托我们代办其香港离婚判令公证事宜。针对邓先生的具体情况,下面由港勤Monica为大家介绍具体办理流程:
1. 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2. 将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港勤;
3. 律师根据资料拟公证草稿给客人确认;
4. 确认无误后,将资料送至香港律师楼进行公证;
5. 由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6. 文件送往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转递章;
7. 公证完成后,客人可选择自取或由我们邮寄公证书。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请咨询专业人员以获取最准确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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