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离婚判令公证用于内地子女上户口办理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为了给小孩办理户籍,需要提供父母的离婚证明。在内地为子女上户口所需的步骤、资料和时间:
一、无需过港办理香港离婚绝对判令公证用于在内地为子女上户口所需资料:
1. 香港离婚绝对判令;
2. 申请人覃小姐的中国身份证。
二、无需过港办理香港离婚绝对判令公证用于在内地为子女上户口的具体步骤:
1. 与港勤确认信息并支付费用;
2. 将上述所需资料扫描件发给港勤;
3. 律师根据资料开始拟公证草稿;
4. 客人确认公证草稿后,可将资料亲自递交或邮寄至港勤;
5. 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相关文件;
6. 文件加盖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专用转递章;
7. 办理完成后,客人可选择自取或由港勤邮寄公证书。
三、公证草稿确认所需时间:
2-3个工作日。
四、香港离婚绝对判令公证样本用于在内地为子女上户口。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资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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