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年度申报期要点:掌握要点,顺利申报。
1. 数据录入: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系统,点击左上角向导→其他申报向导→出口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录...
1. 数据录入: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系统,点击左上角向导→其他申报向导→出口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录入数据。
2. 数据生成:点击左上角向导→其他申报向导→生成其他业务申报→生成出口收汇申报数据。
3. 报表打印:点击左上角向导→其他申报向导→打印出口收汇申报报表→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

4. 数据备份:点击系统维护,系统数据备份,选择完全备份数据,插入U盘,选择路径为U盘,保存。
5. 电子数据也可选择网传: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办税区→收汇信息正式申报→非出口收汇企业提供资料→上传正式申报数据。
小伙伴们,注意了!出口退税年度申报期将于4月18日到来,手中是不是还有一些在截止之日内不能收汇的出口业务?或是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凭证仍然没有电子信息?不要慌,那就到退税柜台办理相关业务。
不能收汇篇
业务描述:
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照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需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温馨提示:
1.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电子数据及申报表必须从企业端导出并加盖公章,出口货物销售额按FOB价。
2.建议携带报关单复印件、记账凭证复印件(备案部分本币记账的需标注外币金额)前来办理,有助于备案数据的准确性;避免因备案数据有误带来后续收汇核销工作无法完成,已退税款被追回的风险。
3.在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前来办理出口货物收汇申报(收汇核销),系统操作参照以上内容。
无相关电子信息篇
业务描述:
在规定期限内,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及服务申报退(免)税的凭证仍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无法完成预申报的,企业应在次年4月申报期截止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和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
温馨提示:
1.在报送所有纸质凭证时应注意关联。
2.未按上述规定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资料的,在申报期限截止日之后不得进行退(免)税申报,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或者纳税申报。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出口退税的一些介绍以及系统操作说明。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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